FACESOHO知行者
关注
FACESOHO知行者
诗文
名句
诗人
古籍
诗文
名句
诗人
古籍
秦律十八种·属邦
译注
作者:佚名
道官相輸隸臣妾、收人,必署其已稟年日月,受衣未受,有妻毋(無)有。受者以律續食衣之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完善
译文
全屏
各道官府输送隶臣妾或被收捕的人,必须写明已领口粮的年月日数,有没有领过衣服,有没有妻。如系领受者,应依法继续给予衣食。
参考:
1、
佚名.新家法网.http://www.xinfajia.net/7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