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琯(697年-763年),字次律,河南(今河南偃师)人,唐朝宰相,正谏大夫房融之子。房琯弘文生出身,历任校书郎、冯翊县尉、卢氏县令、监察御史、睦州司户、主客员外郎、主客郎中、给事中、宜春太守、太子左庶子、刑部侍郎,赐爵漳南县男。杜甫在房琯罢相后数次上书皇帝,为房琯辩护,结果遭到贬官,后留有《得房公池鹅》、《别房太尉墓》等诗篇。► 1篇诗文
早年经历
房琯年轻时非常好学,风仪沉稳,以家族的恩荫成为弘文生。他生性淡泊,曾与吕向隐居在陆浑山(在今洛阳)十几年,潜心读书。
724年(开元十二年),唐玄宗欲封禅泰山,房琯撰写一篇《封禅书》进献皇帝。中书令张说非常欣赏他的才华,举荐他为秘书省校书郎,后调任冯翊县尉。不久,房琯辞官,参加“堪任县令科”考试,被任命为卢氏县令。他政绩突出,深受百姓爱戴。
屡遭贬谪
734年(开元二十二年),房琯升任监察御史,因判案不当而获罪,贬为睦州司户,后历任慈溪、宋城、济源等县县令。他兴办对百姓有利益的事业,革除弊端,并修缮官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