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桂芬(1818年—1880年),字经笙,又字小山,顺天宛平(今北京市宛平县)人,祖籍江苏吴江(今属苏州)。晚清洋务运动中央主要负责人之一。道光二十七年(1847)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咸丰七年,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同治二年(1863年),署山西巡抚,严禁种植罂粟。六年任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,九年迁兵部尚书,十一年加太子少保。光绪六年,卒,赠太子太傅,谥文定,入祀贤良祠。► 5篇诗文
沈桂芬,顺天宛平人。本籍江苏吴江。出生于同里沈氏望族,晚清重臣,人称“吴江相国”。历仕道光、咸丰、同治、光绪四朝。
道光二十七年(1847)中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咸丰二年(1852),大考一等,擢庶子。累迁内阁学士。先后典浙江、广东乡试,督陕甘学政,充会试副总裁。咸丰八年(1858),丁父忧。服阕,补原官。晋礼部左侍郎。
同治二年(1862),出署山西巡抚,明年,实授。连上移屯、练兵诸疏,并称旨。桂芬以山西民食不敷,自洋药弛禁,栽种罂粟,粮价踊增。于是刊发条约,饬属严禁。疏陈现办情形,上韪之,颁行各省,著为令。旋丁母忧。同治六年(1866)